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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告服务应办理哪些手续?
作者:客服中心 来源:优势互联 发布时间:2006-9-7 13:39:00 浏览: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
时,应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
备案
。获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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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公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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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备案/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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