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优势互联客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优势互联的支持!
根据工信部电管[2009] 672号文件要求中关于“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以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要求,为确保国内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我司一直严格贯彻并立即开始执行域名实名制清查工作。
但截止到3月8日,我司发现目前仍有一部分域名用户未按要求完成域名信息核对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保护公众正当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合法利益,我司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请广大用户及域名持人有给予高度重视,并按要求配合完成域名信息实名制核查工作。
1、对于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已注册成功的国内域名,请您于2010年3月11日之前将域名信息证明材料提交至我司,具体材料及提交方式详见http://www.qvsp.com/qvsphtm/1/1922.htm。
2、在提交材料前,请您先对域名注册信息自查,保证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您的域名注册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请根据《关于尽快修正国内域名注册信息的通知》的方式进行修正后再提交材料。
3、如果您未及时提交相应的域名信息证明材料,我们将按要求于3月11日起陆续停止您域名的解析服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注册的域名出现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在此,我司再次郑重提醒您,若您所注册的域名,域名注册信息存在疑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请在5日(日历)内完成自查,对域名注册信息中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进行修正及上传域名信息证明材料。
若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您及时联系优势互联客户服务人员。
优势互联客服部
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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